大学学校自招
大学学校自招
大学自主招生,也称为自主选拔,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允许高校根据自身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自行组织招生考试,选拔具有特殊才能或学科特长的学生。自主招生有以下几个特点:
招生名额:
自主招生人数通常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招生对象:
一般要求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优异。
招生范围:
自主招生可能限制在部分省市,但许多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至全国。
招生程序:
学生可以自荐或通过学校、教师推荐报名,经过学校测试和综合评价后,学校可自主选拔录取。
录取原则:
入选考生通常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控制分数线,省级招办会向考生选报的自主招生学校投档,学校再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自主录取。
自主招生为那些没有参加高考或因某些原因未能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提供了进入大学的机会,同时也为高校招收优秀人才开辟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