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报工伤的程序
深圳申报工伤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认定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首诊病历、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个人申报: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可在事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将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回执》。
调查
行政部门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
认定
行政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出具《深圳市工伤认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如适用):
工伤认定后,如果职工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和具体情况,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时限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访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