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二次排烟要求

餐饮二次排烟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安装并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在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净化效率要求

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

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要求为:

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

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

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排气筒出口要求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

排气筒的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通风与排湿

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