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二次排烟要求
餐饮二次排烟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安装并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在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净化效率要求
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
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要求为:
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
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
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排气筒出口要求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
排气筒的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通风与排湿
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