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轮椅的坡度

景观设计轮椅的坡度有以下规范要求:

一般规定

轮椅坡道的坡度一般应控制在6%以内,最大不超过8.5%。

轮椅坡道的宽度通常应至少为1.5米,较宽的地方可以达到1.8米,以方便轮椅交错通行。

具体标准

轮椅坡道的横向坡度不应大于1:50,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2。若条件受限且坡段起止点的高差不大于150mm,则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

每段坡道的提升高度不应大于750mm,这意味着水平长度不应大于9m。若超过此长度,则应设置休息平台。

轮椅坡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

当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300mm且纵向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且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其他要求

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具体形式可以根据实际场地条件选择。

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