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保护性原则

景观设计保护性原则主要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尊重自然,保护现有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并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以创造一个更加贴近自然的景观。具体原则包括:

保护性原则:

这是城市滨水景观设计的第一原则,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设计时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运用生态学相关理论,保护现状良好的生态资源,尽量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提高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效益。

保护优先原则:

在设计和规划自然景观时,要尽可能地保护现有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自然为本原则:

自然景观的设计和规划要以自然为本,尊重自然规律,保持自然生态平衡。要注重利用和借鉴已有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创造一个更加贴近自然的景观。

保护多样性原则:

在园林景观设计时要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物的种类进行充分的考虑,尽量保持原有物种存在。要对原有的植被进行保护,减少园林景观设计中对具有城市地带特性的物种进行破坏,以实现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新物种的引进、吸收和消化。

自然优化---生态保护原则:

自然景观资源包括原始自然保留地、历史文化遗迹、水体、坡地、森林、湖泊及大的植物板块,要保护自然保留地和宝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资源合理利用,以保证景观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连续利用。

整体性原则:

自然景观的设计和规划要注重整体性,要将整个区域内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异质性原则:

景观异质性同抗干扰能力、恢复能力、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有密切关系,景观异质性程度高,有利于物种共生而不利于稀有内部种的生存。景观异质性也可理解为景观要素分布的不确定性。

保护原则:

针对旅游景区内有重要特殊的旅游资源,例如旅游景区内重要的地文景观、生物景观、人文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等旅游资源,需要特别强调保护这些资源,避免因设计过度人工化而破坏其原有特性和生态环境。

生态优先原则: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应优先考虑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污染。对于已经受损的环境,应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确保景观的可持续性发展,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不损害未来世代的需求。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景观设计保护性原则的框架,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师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原则,并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条件进行灵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