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说明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启用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下是关于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些关键信息:
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名称一致。
地址:详细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性质,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姓名。
类别: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申请与填写说明
申请书填写:应由申请人填写,要求文字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提交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工商的店面注册核准书、店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许可证期限与换发
有效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4年,到期后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换发新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