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测绘法律法规
吉林省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吉林省测绘条例》
该条例于2005年1月20日通过,2010年11月26日修订通过。主要内容包括:
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规定了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该条例。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测绘事业的发展,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测绘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研究和成果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于2023年8月7日发布,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