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职博士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原则是什么
上海在职博士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职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科研潜力。面试形式为口试。
三、录取原则
笔试成绩: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
名额分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特殊情况:对于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特殊贡献的在职人员,经学院研究,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四、录取流程
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笔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面试:学院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录取: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名额分配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公示: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学院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将对录取的在职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培养,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总之,上海在职博士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原则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为我国社会科学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招生考试政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争取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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