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测绘工程标准

实地测绘工程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详细程度

同比例尺原则:图上投影宽度达到2mm的地层或地质单元体,应按照所选比例尺进行准确反映。对于投影宽度小于2mm但具有重要地质意义的地质单元(如软弱层、标志层、断层、泉等),应使用超比例符号进行表示,以确保其在图上的可见性和重要性。

观测点布置:观测点的布置应与测绘比例尺相同的地形底图保持一致。具体而言,每1cm方格内平均应布置一个观测点。在复杂地段应适当增加观测点数量,而在简单地段则可适当减少。同时,应计算并统计每平方千米内的总观测点数,以确保观测的密集度和准确性。例如,在测绘比例尺为1:1万的地形图上,1cm相当于实地100m,此时控制标准为每平方千米内应有100个观测点。

准确度

误差控制:准确度是指图上各种地质界限与实际位置之间的允许误差范围。为确保工程地质图的准确性,需对地质界限的误差进行严格控制。

不同比例尺的误差界限:在大比例尺测绘中,应采用仪器进行定点,以确保地质界限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对于其他地段,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范围,但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工程地质图的整体准确性和可靠性。

测量基准

空间基准:工程测量空间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地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时,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

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确有必要采用其他高程基准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