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燃气用气量计算依据
餐饮燃气用气量的计算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人均燃气量计算
公式:人均燃气 = 每天燃气开销立方数 / (平均每场就餐率 * 餐位总数 * 一天的营业场次) 。
其中,每天燃气开销立方数是指一天内使用的燃气总量(单位为立方米)。
平均每场就餐率是指每天营业中实际就餐的场次占总营业场次的百分比,一般取55%左右。
餐位总数是指餐厅的座位数量。
一天的营业场次通常为2-3次。
商服用气量测算
职工食堂用气量:人数 × 0.09 方/人 = 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天数 = 年用气量。
酒店餐饮日均用气量(住宿):酒店床位数 × 入住率 × 0.09 方/人(设计院提供三餐) = 日均用气量 × 年用气量天数 = 年用气量。
餐厅日均用气量(对外营业):客流量(人次)× 0.03 方/人(设计院提供一餐) = 日均用气量 × 年用气量天数 = 年用气量。
额定流量计算法
适用于已知餐饮商铺燃气器具额定流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