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餐饮环保标准

牡丹区餐饮环保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餐厨废弃物管理

餐厨废弃物必须交由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特许经营单位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收运处置,并与之签订收运协议,约定收运时间、地点和频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在经营场所内适当位置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存放点,做好存放点卫生保洁,及时清洗专用收集容器,保持干净整洁,不影响食品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

油烟排放要求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在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期间,要保证设施及其管道完整且密闭,不得出现排放口有明显黑烟或浓烟,以及设施沾污严重、油脂溢出等情况。

定期对油烟净化机进行维护保养,一般至少每三个月清洗维护一次,若餐饮服务项目为烧烤类或对环境敏感目标有影响,则至少每月清洗维护一次。维护保养记录材料需保存至少一年。

禁止无规则排放,油烟排放不得通过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选址与建设要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油烟排放口的采样点设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排放口高度和与敏感目标的水平间距也应符合一定要求。

噪声与振动控制要求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减振措施。噪声排放标准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振动控制标准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环境卫生与废弃物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要达到“六无”、“六亮”、“无六害”的标准,包括无蛛网、无积尘、无垃圾、无积水、无锈污、无异味,玻璃、灯具、镜面、瓷砖、地面、卫生设施干净明亮,无蝇害、无鼠害、无蚊害、无蟑害、无蚁害、无臭虫害等。

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污水和废气排放

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除虫灭害工作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杀虫剂使用

杀虫剂应由专人负责使用,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服务业在提供美食的同时,也能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建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