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行政处罚案例

石家庄市赞皇县喜利来快餐店

违法行为: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

处罚:警告并罚款4000元。

承德市承德县好多羊饭店

违法行为:未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标识,且拒不改正。

处罚:警告并罚款300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味中居海鲜酒店

违法行为: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处罚:具体处罚未详细列出,但涉及食品浪费相关法规。

攸县网岭镇贺某私房菜馆

违法行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