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在职人员。招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工作业绩,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和成果。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涵盖了学校各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 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等。

  2. 工程科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

  3.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

  4. 农学:农学、植物保护、动物科学、水产学等。

  5. 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三、招生计划及名额

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名额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计划及名额将在每年招生简章中公布。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以每年招生简章为准。

  2.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1.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每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录取规则

  1.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英语40分、政治理论30分、专业基础课30分、专业综合课3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方可被录取。

  4. 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 报考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上传相关材料等手续。

  2.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 考生需按时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 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 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总之,兰州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则旨在选拔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为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需充分了解招生简章和相关政策,确保顺利完成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环节。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