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餐饮服务费计入

机关单位的餐饮服务费可以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情况,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中:

业务招待费

餐饮服务费如果用于招待客户或业务洽谈等,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

由于餐饮发票难以区分是加班还是交际应酬,税务局可能会将其一律调整为业务招待费。

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日常管理部门组织的招待活动产生的餐饮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二级明细可设置为“招待费”。

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放在“销售费用”科目中,二级明细同样可设置为“招待费”。

差旅费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差活动中产生的餐费支出,可以计入“差旅费”科目。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活动中产生的餐费支出,可以计入“公务接待费”科目。

会议费

会议活动中产生的餐费支出,可以计入“会议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