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开药店条件

在广州新开药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营业面积

至少40平方米,城市区域药店的营业面积必须60平方米以上,且200平方米以上的药店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

人员资质

至少两名药师(包括驻店药师、执业药师等),且必须持有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体验表等。

营业员需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

质量管理

药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为专职,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健康体检合格。

场地要求

铺面必须具有房产证或其它合法建筑的证明,违章建筑不能申办。

营业场所应设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必须安装空调,有玻璃门、窗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

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