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配置要求

幼儿园配置要求

幼儿园配置要求主要包括教职工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园舍环境要求。以下是详细的要求:

教职工配备

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一般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儿园可设3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配一人;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

医务人员:全日制幼儿园一般配1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一般配2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

财会人员: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设施设备配置

生活设备:适合各年龄段儿童的木质桌椅、儿童床、图书架、玩具架、洗手设备、肥皂、专用口杯、毛巾、毛巾架等。

教育教学设备: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教师参考资料、教育挂图、操作材料、教学卡片、风琴、打击乐器、电视机、录像机或VCD机、收录机、录像带等。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还应配置计算机和相关教育教学软件。

医疗保健器械:保健室、配套桌椅、药品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电冰箱、体重计、诊察床、听诊器、灯光视力箱、身高坐高计、对数视力表、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医疗器械、常用消毒液、注射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敷料、外用药、软皮尺、暖水袋、氧气袋以及预防常见病的中西成药等。

园舍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