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异地就医

广州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涵盖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以及省内跨市生育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在就医结束后可以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后再办理报销手续。以下是关于广州市医保异地就医的详细信息和操作流程:

办理条件

参保人赴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需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参保人网上申请可无需提交)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根据不同情形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例如:

长期异地就医:需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临时异地就医:需提交《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转出医疗机构盖章)。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需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