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规则
幼儿园教师规则
幼儿园教师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规范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交流,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不披散头发、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
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事请假需提前告知园长。
教师应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和耐心。
工作纪律
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抓紧时间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按时上课、下课。
安全责任
教师应做好幼儿的晨、午检并记录,确保幼儿安全。
教师应检查幼儿口袋,防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并注意幼儿不往口、鼻、耳孔中塞东西。
教师应确保班级设施和玩教具的安全,防止幼儿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师生关系
教师应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和谐地对待每一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不歧视、不讽刺、不挖苦幼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