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户口政策

武汉的入户口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学历落户

年龄在18至35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武汉市户籍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可以申请落户。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购房落户

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

积分落户

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在汉落户。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已婚夫妻双方均在武汉市区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在武汉市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在武汉市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现役军人、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其家属可以申请随军户口。

企业员工落户

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特殊贡献者落户

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学生落户

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