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待遇
深圳的养老金待遇由多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101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老办法)×享受比例+缴费年限×4元+100元。
对于1992年7月后参保的人员,享受比例为0。
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
调整额根据特定公式计算,并可能随时间有所调整。
调节金
每月300元。
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元。
过渡性补助
过渡性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元。
工龄补贴
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4元。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决定了深圳退休人员每月的养老金待遇。实际待遇可能会因个人缴费情况、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示例计算
以一位1973年7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7月50周岁退休的女性为例,她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10795+7611.55/2×(349/12)×1%=2676.6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147810.7/195=758元。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29×4+100=216元。
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
调整额=(10795×0.6052×(48/12)×0.012-116)×0.7=1851.77元,实际加发为138.31元。
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349/12)×0.7051×18.5+20=399.37元。
过渡性补助
过渡性补助=(13/12)×0.9175×11+60=70.93元。
养老金待遇合计
养老金待遇合计=2676.62+758+216+138.31+399.37+70.93=4169.29元。
这个示例计算展示了如何根据深圳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得出具体的待遇金额。实际待遇可能会因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