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绘项目实施标准

地形图测绘项目实施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要求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数据采集方法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簿。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并记录相关信息。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