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上写免税商品

餐饮发票上写“免税商品”通常指的是 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某些销售行为或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例如销售免税农产品或由特定群体(如下岗、残疾、失业人员)提供的餐饮服务。这类发票上会加盖“免税”印章,以证明该单位符合免税条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发票上注明了“免税”,这并不意味着该发票可以用于入账或报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节》所规定的费用计提原则,企业在依法免税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在发票上明确标注,以证明费用的存在且未缴纳税款。此外,税率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进行报销或入账时,企业有责任确保发票上所标明的税率是正确的。

总结来说,餐饮发票上写“免税商品”是指该商品或服务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但发票本身并不能直接用于入账或报销,企业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