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拆迁流程

深圳的拆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意愿征集

展开业主意愿征集,达到一定比例(通常为90%)的业主同意改造后,可以向政府申请。此阶段不涉及具体赔偿。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后,进行测绘查丈、房屋面积及产权权属确认、编制专项规划。这些工作为制定拆迁补偿协议提供重要依据。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赔偿商品房面积、过渡租金、装修补偿等。随后,业主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拆除房屋。

建设用地申请与批准

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过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最终由上级政府批准。

发布征地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等。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相关文件。未办理登记的将列入补偿范围。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拟订补偿方案,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并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召开听证会

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反馈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评估

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拆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和鉴定。

签订征拆补偿协议

双方在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办法、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等,并备案和公证。

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征拆方将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补偿决定。

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

建议在拆迁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政府公告和通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