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推荐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目的

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合理、公开的物业服务标准,让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能够真切感受到物业企业规范服务的价值。

服务内容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五项: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服务等级

综合管理服务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和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九个服务项目,各服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收费标准的总和。

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编制思路

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服务规范(审议稿)》涉及居住物业八项内容(即基础管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创新与经营效益)为框架。

以《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居住物业)》、《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分细则(居住物业)》的内容作为基础,并与之相衔接。

选择使用原《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五级三类)服务等级的相关条款作为本标准的部分条款。

在服务标准的具体策划上,体现了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房屋安全的服务标准更刚性、更细化、更量化的特点;体现了对社会热点问题,从行业的角度,以设定服务标准的方式自律的特点;体现了在关注业主感受的前提下对服务过程全程管理的特点。

执行与解释

《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中所列“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行业推荐物业服务标准中的核心内容,详细服务项目及标准,应参照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发布的《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推荐试行)》执行。

《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中的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这些标准旨在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能够享受到规范、高效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