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的投诉人义务有哪些?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处理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投诉人作为投诉主体,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承担着一定的义务。以下是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投诉人应尽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投诉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不得利用投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二、提供真实、完整的投诉材料

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投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 投诉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等;
  4. 有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相关文件等;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三、按照规定期限提出投诉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投诉。具体期限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四、配合调查取证

投诉人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拒绝、阻挠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于调查人员要求提供的证据材料,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供。

五、接受处理结果

投诉人应当尊重和处理结果,不得擅自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处理过程。对于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不得重复投诉

投诉人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不得就同一事实重复投诉。如发现投诉事项已由其他投诉人投诉,投诉人不得再次投诉。

七、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投诉人在投诉过程中,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如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不得滥用投诉权利

投诉人应当合理行使投诉权利,不得滥用投诉手段干扰招标投标活动。如滥用投诉权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投诉人应当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投诉人还应当关注处理结果,对于不合理、不公正的处理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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