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救济的文献综述

有关离婚救济的文献综述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体系中旨在保护离婚当事人中经济状况处于弱势的一方,确保其在离婚后能够维持与离婚时相应的生活水平。以下是对离婚救济制度文献的综述:

国内研究现状

理论研究

价值基础:

王歌雅认为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通过正义价值平衡社会财富,实现矫正正义,并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性别平等价值实现对女性离婚权益的救济。

制度存废:宋豫提出废除论,认为应考虑将夫妻家务劳动承担情况作为财产分割因素,而陈苇则认为该制度在中国有其必要性。

可期待利益:邹小琴主张离婚经济补偿应保护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并赋予家务劳动付出方分享人力资本收益的权利。

立法研究

立法变化:

从1950年至2024年,中国婚姻法对离婚救济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和经济帮助等方面。

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夫妻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经济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了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夫妻一方可以获得另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

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夏吟兰、马平等人的研究关注于离婚救济制度的实证研究,探讨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完善。

立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