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如何落户黑龙江
外地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落户黑龙江: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需要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或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
出生婴儿落户
出生婴儿不论婚生非婚生,一律凭出生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需携带出生证明;1周岁以上至6周岁以下(含6周岁)婴儿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随父随母落户
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6周岁以上(含6周岁)手持出生证明未办理落户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需携带出生证明、落户申请等相关材料。
夫妻投靠落户
双方非农业户口,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女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丈夫(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25周岁,结婚满5年;男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妻子(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45周岁。
父母投子女落户
父母投子女落户需携带落户申请、落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