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防火分区面积
餐饮场所的防火分区面积要求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场所类别:
餐馆、快餐店、咖啡厅等。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安全出口数量和布局 。预计顾客容量
。
当地消防法规和审批意见。
单层餐饮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通常不超过500平方米。 多层餐饮建筑
地下餐厅: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面积可增加1倍。
公共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平方米。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单、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三级为1200平方米,四级为600平方米。
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一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应遵循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