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防火分区面积

餐饮场所的防火分区面积要求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场所类别:

餐馆、快餐店、咖啡厅等。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安全出口数量和布局

预计顾客容量

当地消防法规和审批意见

单层餐饮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通常不超过500平方米。

多层餐饮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可能会有所减少。

地下餐厅: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面积可增加1倍。

公共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平方米。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单、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三级为1200平方米,四级为600平方米。

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一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应遵循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