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卫收费标准

截至2024年,广州市的环卫收费标准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按户每月收取5元。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人员:每人每月1元。

机团单位:按垃圾产生量计费。

非居民缴费单位(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按实际排放量计费,每桶6元。

持有有效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及特困供养证的困难群众: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

清洁卫生费

居民:按户每月收取10元。

机团单位:按垃圾产生量计费。

非居民:按面积计收,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有无实行有偿代管的路段、面积大小对应收费。

建议:

居民和非居民在缴纳环卫费用时,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免收或减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