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额诉讼标准
郑州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标准如下: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标的额要求
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商事案件。
当事人约定的小额诉讼程序
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郑州地区具体适用标准
根据《河南统计年鉴(2021)》发布的2020年度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郑州地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标的额标准为人民币35120元以下(含35120元)。
标的额在人民币35120元以上至140478元以下(含140478元)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建议:
-当事人在选择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应充分考虑标的额是否低于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并注意双方是否可以就此达成协议。
由于标准可能随时间和经济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最新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