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论文抽检要求
省教育厅论文抽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抽检对象和时间
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抽检比例
原则上,抽检比例应不低于2%。
评议要素
抽检内容涵盖论文的选题、逻辑、研究方案与计划、开题报告、学术规范等方面。
学术不端行为审查
所有抽检论文必须通过高校的学术不端行为审查。
内容涉密审核和盲审技术处理是必须的。
论文修改和答辩
论文复评期间,如果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则不能申请答辩。
需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重新提交盲审。
重复率要求
学校的重复率要求通常在20%以下,但导师可能设有更高的个人标准,如15%。
问题论文处理
对于连续两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可能会减少招生计划,进行质量约谈,并限期整改。
连续三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且无法达到要求的专业,可能会被暂停招生或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
论文保存
抽检的论文会被保留5到6年。
以上要求是为了确保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并维护学术诚信。抽检工作旨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促进高校对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视和自我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