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爱岗敬业:
忠诚教育事业,勤恳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为唯一评价标准。
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和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规范旨在引导中学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师德观,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