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

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

当前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见习补贴

面向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吸纳单位可获得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若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可获得额外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获得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可达两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相应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获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等。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的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就业补贴

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可获得岗位津贴。

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应积极留用毕业生。

就业补助资金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领取条件通常包括: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毕业当年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