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入户新政策
截至2024年,武汉市入户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学毕业生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在汉就业创业;(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3)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
积分落户
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落户的条件包括: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购买房屋登记类
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