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士学位

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是在 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属于本科学历。其授予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青岛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

继续教育本科学生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本科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需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必须是我校主考专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毕业时间要求,每人只有一次申请机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外语成绩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来华留学的本科学生:

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未在文档中详细列出。

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籍期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参加省级学位外语(含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无外语成绩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其他要求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可申请,且需符合外语条件(免考外语的须提供相应证明),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

材料收取与证书发放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向所在校外教学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由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直接联系青岛大学或查看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