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对博士引进政策
宁波对博士引进政策
宁波针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有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
落户政策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可以直接落户宁波。
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经济补助
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购房补贴。
生活补贴
对于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的世界排名前2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在宁波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其他支持
顶尖人才可能享有最高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博士后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创业支持
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享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
对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其他服务
包括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补贴。
交通出行服务、健康医疗保障、休闲旅游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直接咨询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