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对博士引进政策

宁波对博士引进政策

宁波针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有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

落户政策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可以直接落户宁波。

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经济补助

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购房补贴。

生活补贴

对于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的世界排名前2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在宁波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其他支持

顶尖人才可能享有最高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博士后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创业支持

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享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

对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其他服务

包括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补贴。

交通出行服务、健康医疗保障、休闲旅游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直接咨询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