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伤认定程序

在杭州认定工伤,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初诊病历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受伤与工作有直接关联。

审核与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符合受理条件后,将受理并告知结果。

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如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反证据,则视为认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

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

送达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申请时,应确保材料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