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销户流程
注销深圳户口的流程如下:
预审核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出入境业务中选择“《注销户口通知》签发”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预审核申请。
审核结果将在3-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通知。
准备材料
通过预审核后,在1个月内携带以下证件前往出入境办事处办理:
内地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内地护照
户口本
香港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核实永久居民身份通知书(港府签发)(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办理
确认属于户口注销情形的,派出所当场办理注销。
在户政管理系统中注销人口信息,收缴身份证(应征入伍人员及未办证的涉外收养儿童除外),并在户口簿或内页登记注销时间及原因,加盖注销章,签发《户口注销证明》交申报人。
身份证遗失处理
如果申报人身份证已遗失,应先在系统内办理身份证挂失,并由申报人在《身份证挂失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派出所应为其办理注销户口,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身份证挂失登记表》上注明“身份证遗失未补办”字样。
死亡注销
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死亡,由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注销后应在户政系统中户主的人口信息记事栏注明“×××入伍已注销户口,户口簿内页未盖注销章”字样,待户内成员到派出所办理业务时在入伍人员户口内页补盖注销章,并删除户主记事信息。
其他特殊情况
取得外国国籍的,还需提交相关入籍证明及原中国公民身份申请的中国出入境证件原件。
未成年人因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注销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父母婚姻法律文书等。
建议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