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
最高贷款额度
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贷款比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5%。
还款能力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缴存情况
贷款额度与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时间有关,缴存基数越高、缴存时间越长,可以贷到的金额越高。
对于缴存满1年但不满5年的申请人,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缴存满5年以上的申请人,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其他限制
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
综上所述,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购房类型、贷款比例及还款能力等多个因素。具体贷款额度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