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办法
基础测绘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基础测绘规划与计划
基础测绘计划包括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国家对基础测绘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测绘计划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计划管理。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基础测绘项目包括大地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等,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大地控制网、测定地球的形状、大小和重力场,测量地表的形态和地物的位置、形状,以及应用于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如建筑工程的施工放样等。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更新周期根据不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法律责任
违反基础测绘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则
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这些办法旨在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成果的需求。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办法,确保基础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成果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