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给博导送礼

在职博士给博导送礼

在职博士给博导送钱是不可以的,原因如下:

招生标准:

博导通常希望招收合格的学生,而不希望招到不合格的学生,因为不合格的学生可能会给导师带来负面的影响。

经济成本:

一个博士名额的价值通常在20万元以上。学校为了增加一个博士名额,导师需要向学校支付15-20万元不等的费用,这还没有计算博士在读期间的其他费用。

道德和法律规定:

在学术界,送钱给导师以获得博士名额是违反道德和可能违法的行为。

因此,在职博士给博导送钱是不可接受的,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