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办民办幼儿园

如何开办民办幼儿园

开办民办幼儿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基本条件

法人资格:

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法人资格或个人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学规模: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达到当地规定的幼儿园标准。

经费来源: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场地要求:

园舍及活动场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位于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

设施要求:

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及其他必需设备和用品。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

提交教委:

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

材料审核:

区教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办报告、资产证明、教师资质、发展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