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低保户申请条件

杭州低保户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

收入要求:

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户籍所在区或县(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构成: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的是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财产要求:

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特殊情况:

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申请方式: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应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

需提供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的户籍证明和现居住地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低保标准调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应当同步进行,并依照相应程序重新核定。

以上条件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可能会有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