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落户政策

研究生落户政策

研究生落户政策因城市而异,以下是一些主要城市的研究生落户政策概述:

成都

基本条件

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单位推荐。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具体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办理流程

选择落户地:有住房的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无住房但有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的,在直系亲属住房所在地申请,无住房但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无上述条件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上海

基本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

具体条件

在上海五个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主要为临港新片区)就业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积分制度

积分落户制度,标准分通常为72分,毕业院校、学历水平等因素均会对积分产生影响。

北京

基本条件

引进人才政策,落户门槛降低。

具体条件

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双”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等。

年龄及学历门槛

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南京

基本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通过人才落户落户南京。

办理材料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落户地点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

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

西安

落户所需材料

原户口在陕西省内(不含西安市)的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身高、血型、籍贯地信息。

留学生落户上海

基本条件

境外学习时长要求:本科境外学习至少满720天;硕士境外学习至少满180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