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义务
小区物业公司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保义务
物业公司需承担小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雇请保安人员并确保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防止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基础设施维护
物业公司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与修理,如设备维护与开启,园林绿化、道路、路灯、供电设施、供排水管网、自来水加压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气与供热等的管理及维修。
综合服务
提供治安服务,包括防盗、防火与消防、值勤、照看停车等。
负责环卫工作,如维护区容区貌,清洁公共区域,定期清洗蓄水池等。
提供生活服务,例如家务劳动、代送病人、代送幼儿、家用电器修理、代换煤气、代收代缴费用、代办保险与交税、代收与分送信件报刊杂志、传呼电话等。
合同义务
物业公司需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并提供约定的便民服务。
法定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包括排污管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监督与报告
物业公司需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并提交重大管理措施供审议决定。同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