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税标准
青岛的交税标准根据不同的税种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交税标准:
土地使用税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契税
首套90平米以下住宅:1%
90-144平米住宅:1.5%
144平米以上住宅或非住宅:3%
营业税
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征收(有的地方征5.5%)
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免征
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征收
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5%征收
所得税
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有的地方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
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卖家卖的是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印花税
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征
其它按成交价0.05%征收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免征
非普通住宅按照增值额的30%到60%征收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 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税率和免征情况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