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职称评定

海洋测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推荐人选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专业技术工作,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管理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测绘、国土、海洋等专业工作。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满1年及以上。

常年在广东省内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院士、国家和广东的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除外),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专业方向

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技术岗位。

海洋专业包括海洋资源(海域、海岛、海岸线)调查监测、涉海专项规划编制、海洋资源资产核查与价值评估、海洋经济调查与海洋产业研究、海洋生态修复及防灾减灾等技术岗位。

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申报工程师职称:具备博士学位,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船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其他要求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参加评审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年限需符合相应学历学位对应的申报年限要求。

业绩贡献要求:申请人在测绘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测绘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合格;在测绘工作中取得一定的业绩和成果,例如完成重要测绘任务、解决技术难题、获得专利或著作等;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包括开展新技术应用、提出新方法、推动技术进步等。

以上是海洋测绘职称评审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