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年)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缴费不满10年:按照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按照55%确定;

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领取期限

失业前累计缴费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特别说明

失业金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月标准上限由1630元上调至1770元,月增加140元。

对于2024年1月1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在此之前已核定的不做调整。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