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年)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缴费不满10年:按照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按照55%确定;
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领取期限
失业前累计缴费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特别说明
失业金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月标准上限由1630元上调至1770元,月增加140元。
对于2024年1月1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在此之前已核定的不做调整。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