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如下: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此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一些其他条件,例如:

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质量奖企业、“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不超过50%。

建议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仔细对照上述条件,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评估,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