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区餐饮政策规定

临泽区的餐饮政策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油烟污染治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油烟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需加强日常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烹饪油烟。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合格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油烟排放应采取专用油烟管道向高空排放,且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

严禁在政府划定的允许区域外从事露天烧烤等活动,餐饮夜市烧烤经营商户应使用气、电无烟烧烤炉具,并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对废弃油污实行油水分离,并将废弃油脂交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处置,禁止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入下水道或随地倾倒。

校园食品安全

临泽县教育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和“四个最严”要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